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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实论
确信世上有真实的东西,人可以认为这真实的东西,认识真实是突破障碍、获得自由之要,这大概是古今中外的多数哲学所持的基本信念,是人类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全部活动之根本出发点。真实或真理,于是被列为各家哲学、各门科学所研求的对象,被向来的哲人智士树为毕生追求的目标。佛法的基本立场和思路,其实亦不出于此,甚而比其它学说更确信必有真实,更确信人有认识真实的能力,以体认真实为解脱生老病死等诸苦,获得永恒安乐、绝对自由之道要。
如果把全部佛法归纳为所观的“境”、所修的“行”、所证的“果”三大互相联系的部分,则“境”所观的内容,便可以真实二字概括之。吕徵先生《印度佛学源流略讲》一书说得好:“佛学对象的中心范畴是‘真实’(或称‘真实性’、‘真性’)。”
佛学不仅穷尽人类理性思辨之能,而且运用在禅定中思察、自调其心的特殊研究方法,及严整的修行实践,对真实所涵摄的义蕴、认识主体和认识方式及真实与解脱的关系等问题,进行了长期的深入探讨,成果至为辉煌,自信明识实证了体认绝对真实,因而堪以解决人存在的根本问题、获得绝对自由的大道。佛学的真实论,包含真理论、实在论、认识论、实践论等为近现代哲学列为核心课题的内容,涉及自然科学、心理学、人体科学的最根本问题,确有其超越现代知识的卓识睿智,不仅为佛教徒所必须学习,而且很值得处于文明反思、整体科学酝酿过程中的当今文化精英们所了解。本文特总结佛学真实论的纲要,以供研读佛典者参考。
佛学对真实的界说
佛学真实论,在印度瑜伽行派的《瑜伽师地论》等论典中,阐述最称细密。《瑜伽师地论•菩萨地真实品》分真实义为四种。
《真实品》所言四种真实,可看作四个层次:
一、“世间极成真实”。指世间凡夫众生共认的真实,极成,为共认、共许义。论释云:“谓一切世间于彼彼事随顺假立,世俗串习,悟入觉慧所见同性。”意谓世间众生依其同类的认识方式,由共同的认为习惯(“世俗串习”),用约定俗成的表达方式,大家共认为真实的东西。如人们共同把具有雄性的性器官和副性特征的人称为男人,把具有雌性的性器官和副性特征的人称为女人,乃至婴幼少壮、车马猪羊、地水火风、色声香味、衣食器具、田园舍宅、苦乐忧喜等;一切大家共认,以大家共用的名词概念所表示的具有某种性质的事物、现象,都属世间极成真实。这在《涅盘》等经中,称为“世流布相”或“世流布想”,即世俗所流行的通用名相。
二、“道理极成真实”。道理,意为道路理义,指贯串于事物的固有法则,略当于今所言规律、客观规律。
《解深密经》卷五说道理有四种:
1、观待道理,谓观察事物相互依待的关系而发现的规律,如观大小、好坏、老少、高低等的互相依持而归纳出“凡有对法不相舍离”(互为矛盾关系者不能分离)的法则;
2、作用道理,谓事物所具作用被发现而表述为法则者,如古人发现火有能热能熟、令猛兽恐怖等作用,科学发现的万有引力定律、能量守恒定律等
3、语成道理,指通过推理及实践检验而证明的规律;
4、法尔道理,为本然所具的规律性,是前三种道理建立的一根本依据,《瑜伽师地论》卷二五说瑜伽方便“一切皆以法尔为依,一切皆归法尔道理”。
总之,客观本具的理、法则,在众生的认识中被总结为一种规律,叫做道理。被世间共认为正确的道理,叫道理极成真实。
《瑜伽论•真实品》说道理极成真实主要依证成道理建立,证成道理依现量(经验、实验)、比量(逻辑推理)、至教量(经典依据)三量思择而建立,这是世间的“诸智者、诸黠慧者、能寻思者、能伺察者、住寻伺地者、具自辩才者”枣亦即所谓“哲人”们的思维成果。
三、“烦恼障尽智所行真实”。这是依佛法修道,断了烦恼障(贪嗔痴慢疑等)的圣者,以其离烦恼、我执的清净心所证知的诸法无我之真实。
四、“所知障尽智所行真实”。这是依大乘佛法修道,断所知障(法我执)的菩萨、佛,以其更为圆满的智慧所证知的真实。
四种真实,就从相对到绝对的角度及真实程度而言,构成一个渐次升进的阶梯结构:
第一世间极成真实,仅是凡夫众生常识范围内的真实,无疑具有相对性;
第二道理极成真实,是世间哲人们理性认识意义上的真实,对具体真实而言亦具相对性;
第三烦恼障尽智所行真实和第四所知障尽智所行真实,乃出世间的圣人所证知的绝对真实,然第三尚不圆满,对第四而言亦具相对性,唯有第四所知障尽智所行真实,才是绝对的真实,才能真正当得起本为如实、绝待义的“真实”二字,能如实、圆满地认识诸法真实性、一切性。
道理极成真实的相对性及理性之极限
依现、比、至教三量思择,由人特为殊胜的理性认识而建立的道理极成真实,较依名相分别建立的常识、感性认识层次上的世间极成真实,具有更大程度的真实性。道理极成真实及理性的功用,大略有四大方面:
1、能对世间极成真实进行反思,发现其相对性、局限性、虚妄性,乃至能对理性认识和道理极成真实自身进行审察,发现理性之极限。如前所述,即使不依圣言量和天眼,仅依世间现量及正比量,尤其是根据近现代科学的成果,对分别名相的认识方式进行检查,分析思考,便不难得出感觉非确实、语言为符号、绝对真实不可以名相分别的认识方式认识的结论。古今中外的不少哲人,都通过以理性批判认识,得出了大致与佛学地世间极成真实的批判相近的结论。如《老子》首章即说:“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谓绝对的道不可以语言诠表。庄子亦强调“大道不辩”,指出了世俗认识的相对性。《圣经》载罗马总督问基督:“何谓真理?”基督三缄其口。近现代西方经验批判主义、批判的实在论等哲学,都分析了感觉经验的主观性、相对性。西方一流的科学家,多数都认为科学只能认识相对的真实、形而下的东西,无法涉足绝对真实、形而上的领域。
2、能通过观察、思索、研究、实验,进行概括、归纳、分析、演绎等逻辑思辨,发现可经实践所证实的客观规律。各门科学所发现的关于物质世界和社会现象的公理、定律,皆依现、比二量思择实验而建立,应摄于道理极成真实的范畴。还可通过哲学的辨,概括出能复盖一切现象的普遍规律和永恒法则。佛法所依“此有则彼有,此无则彼无”的缘起法则,便是道理极成真实中最为可靠、放之四海而皆准的规律。
3、能推导出达到涅盘、实证绝对真实之道。此须运用“此有则彼有,此无则彼无;此生则彼生,此灭则彼灭”的缘起法则,如实观察生命活动,发现导致生死苦果和达到涅盘常乐的染净因果,及超越名相分别而实证绝对真实真如之道。当然,这种超出世间之道,以修得超越有限的感知能力之天眼、宿命等神通,通观众生生死流转的整个过程,更易于建立,当然佛陀发明四谛、十二因缘之道,便是依缘起法则,观禅定中所发天眼宿命等神通智所提供的自他生死流转的全过程而得。四谤、十二因缘的正确无谬,已由佛陀及无数佛弟子的修行实践作了证明,成为具足现、比、圣言三量证据的证成道理、道理极成真实。佛弟子遵依佛陀圣言,依现、比二量思择,对其真实性、可靠性足以确信不疑,决心以自己的修行实践去实证。如同科学经实验证明的定律一样,佛陀所示的涅盘之道,只要肯依法实践,便可在自己身心上证实。
4、能依圣言量及自证悟,将绝对真实所蕴含的微妙义理(法尔道理)依比量逻辑外化,用人类语言诠表。如经中所说真俗二谛及中道,便可依辩证逻辑论证而成立。后来龙树《中论》等运用二难推理法详作辨析,论证依一缘起法而建立真俗二谛及中道,破斥多种违悖真实的邪见;三论宗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发挥,演绎出四重二谛、四重中道义;天台宗则建立了次第三谛、圆融三谛、一念三千等说;华严宗依《华严经》描述的佛果境界,将真实之内涵用理事、体用范围归纳演绎,概括为一心四法界、事事无碍法界十玄门等妙理。当然,此类玄理,主要以佛果境界为论据,但也非无可能仅依思辨即可成立。
由此可见,道理极成真实虽然依凡夫名相分别及理性认识而建立,但由于名相毕竟以其特定方式代表了客观世界的信息,再加上人类理性认识能力之殊胜,故能超越世间极成真实,掌握事物的客观规律,使人类的生活得到便利,在物质世界的自由程度不断增长,并概括出普遍、永恒的法则,依之推导出超越生死、实证真如之道,下摄世间,上通出世间,是世间真理中真实性最大者,堪作通向出世间涅盘之域的桥梁,为世间极成真实与烦恼障净智所行、所知障净智所行两种绝对真实的中介。
然而,即此道理极成真实,亦非绝对的真实,尚具相对性。道理极成真实纵极真实,终不离分别名相的认识方式,不离所集训的对象与能认识的心识之依待关系,因而不可能直呈真实之本面。既有依待,岂称真实?不要谗科学发现的公理定律,在不断发展翻新,其提出与验证,始终不离名相分别,即由哲学思辨而发现的缘起法则等普遍规律,或绝对真理、终极实在、自在之物等,乃至佛学的四谛十二因缘、三法印,二谛、一心四法界等实相义,终归亦依人的理性思维而建立,未超能所二元对立的认识方式,只是人意识中的一种观念,依人的意识而有,非绝对真实之本身。人类一旦灭绝,人类哲学、科学乃至佛学的成果,便没有了立足之地,有何永恒性可言?一个学佛者纵使穷尽经论、吃透佛法,若不经修行而实证,也只同说食不饱。佛学把论述真实义理的语言文字(包括有相的神通示现等)称为文字般若,强调它并非真实,只是指点通向真实之域的路标,喻为“标月之指”枣指示人认识真月亮的手指,若执指为月,亦属颠倒妄想。佛陀在滔滔说法四十余年之后,表白他“一字未说”,说明他说法只是针对众生的执着而破除之,“令离诸著。”(《法华经》),离名相分别,显发本具超感性、理性的真现量智,去亲证真如,与后世禅师们“随方解缚”是同一作略。佛自证的法及绝对真实,并不是佛经的言说文字和文字表诠的道理极成真实。
对理性认识的相对性和极限,中国古代道家之学也有所认识,近代西方哲学多有论证。康德通过“二律背反”,论证理性思辨在探究终极性问题时,可成立两相违悖的结论,认识理性还可能认识自在之物和形而上的东西。此后多家西哲,都对理性作了反省批判,不是在发现理性的极限后陷入不可知论的困惑,便是干脆取消对形而上、绝对真实的追求,宣布绝对理念、终极实在、本体之类为无意义的哲学假设。西方哲人的理性思辨及对理性的批判不可谓不精密,但他们只是在有局限性的理性范围内转圈子,未能找到一条超越理性认识而实证绝对真实之道,未能发现人心潜在的超越理性的直现量能力,顺而不能不因绝对真实的不能证实而困惑。佛法超越西方哲学的最殊胜之处,便在于它不公通过理性思辨发现了实证绝对真实之道,而且通过瑜伽实践开发了人心潜在的超越理性、现量实证真实的功能,早就解决了西哲为之困惑的重大哲学问题。
绝对真实与解脱之道
佛学研究真实的宗旨,不在于解释世界,而在于彻底解决人生老病死的现实总是,抵达不生不灭、永恒安乐的理想境界枣涅盘彼岸。实现超越生灭的涅盘,必须找到一个不生不灭、真实不变的东西为依靠,这种东西从认识的角度而言,便只有如其本然、不依他起的绝对真实。根据凡有对法不相舍离的缘起法则,佛学确信:既有世间生灭无常、虚幻不实之万有及相对的真实,必须有出世间不生不灭、真实不妄的绝对真实甚至可以说:对绝对真实的完全体证,便是涅盘之实现,涅盘亦即绝对真实之别名,《中论•观法品》云:“诸法实相即是涅盘。”这可谓全部佛法之基点。
佛法确信,涅盘,绝对真实既依生灭无常的世间法、相对真实而立,则不离世间法、世间相对的真实,即在世间法之内。慧能大师偈说:“佛法在世间,不离世间觉。”所谓佛法的绝对真理,不外乎对世间法的如实觉照。用什么去觉照?佛法相信,人心有觉照真实之能,如实觉照的关键,是发挥第六意识理性思维之长,依世间极成真实进行思择,对世间极成真实和道理极成真实进行严密考察,依道理极成真实中最具普遍性、永恒性的缘起法则,推导出趋向涅盘之道,然后依此道修行,令心与真实相应,证得涅盘。三乘道皆以闻、思、修为通途,所闻所思,便是道理极成真实所摄的涅盘之理。通过思择真实义理,获得思慧,踏着思慧的桥梁履践,在修行中证得修慧,进入烦恼障净智所行、所知障净智所行两种真实之域,为佛法所批示的趋向涅盘、实证真实之道。就《瑜伽师地论》四种真实而言,其路径正好是循四真实从相对到绝对的阶梯渐次升进,依世间极成真实进行思择,建立道理极成真实,依道理极成真实履践,证入烦恼障净智所行真实、所知障尽智所行真实,亦即依感性认识建立理性认识,依理性认识超越理性极限,证得绝对真实。在此过程中,理性思维、道理极成真实起着最为关键的作用,为佛学所高度重视,这使佛教表现出所谓“理性宗教”的突出特性。
佛学真实论的纲要和实质,大略可总括如下:真实分体(真实性)、相(一切性)两大方面及世间极成、道理极成、烦恼障尽智所行、所知障尽智所行四个层次,凡夫依分别名相建立的感性层次上的世间极成真实,具相对性、局限性、虚妄性,于此迷执不觉,为生起烦恼、导致生死流转的根源。依理性思维建立的道理极成真实,虽能反思世间极成真实、理性思维本身,推民出通向绝对真实之道,但仍不离名相分别及能所对待的认识方式,非绝对真实之本面。绝对的真实,非感性、理性认识途径所能实证,须如法修行,“如理作意”,离名相分别及能所对待,显发自心直觉绝对真实的潜能,方可证得。依理性的思慧超感性认识,又依理性的思慧修行,尤其是观心,超越理性,现证真如,为佛法证入真实之通途。对绝对真实的体证,即是生死问题的彻底解决,即是无所不知的大智慧及绝对自由的获得,此应为我人生命及人类文明的终极归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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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佛学真实论 - 西祠胡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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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识学的真实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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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 晓 光
唯 识 学 是 由 存 在 论 和 认 识 论 两 大 部 分 组 成 。 所 谓 唯 识 义 者 , 就 是 阐 述 万 法 唯 识 、 唯 识 无 境 的 存 在 观 ; 所 谓 法 相 义 者 , 就 是 诠 释 万 法 性 相 的 真 实 原 理 , 也 就 是 唯 识 学 的 认 识 论 。 在 理 论 上 , 存 在 论 与 认 识 论 是 互 为 前 提 的 , 没 有 存 在 论 的 认 识 论 是 无 效 的 , 反 之 亦 然 。 唯 识 学 认 为 , 唯 识 学 是 内 明 的 “ 无 上 无 容 ” 的 法 门 , 是 释 尊 一 生 教 法 的 极 谈 。 唯 识 学 的 存 在 论 和 认 识 论 更 能 体 现 一 种 独 特 的 优 越 性 , 那 就 是 它 所 阐 释 的 道 理 十 分 圆 满 , 令 人 生 起 净 信 , 并 且 具 有 可 实 践 性 。 在 唯 识 学 看 来 , 一 切 世 间 学 没 有 了 达 真 实 , 所 以 就 不 可 能 有 真 实 的 存 在 论 ; 同 时 一 切 世 间 学 既 然 没 有 对 真 实 的 认 识 , 所 以 也 自 然 不 会 有 真 实 的 认 识 论 。 世 间 学 的 这 种 虚 妄 性 , 是 由 遍 计 所 执 性 造 成 。 所 谓 遍 计 所 执 性 者 , 就 是 指 主 体 心 识 于 一 切 法 周 遍 计 度 , 执 取 为 实 , 安 立 名 言 。 这 种 认 知 功 能 是 于 情 而 生 的 , 是 情 有 理 无 的 。 用 现 代 哲 学 语 言 来 讲 , 遍 计 所 执 性 是 一 种 知 性 化 思 维 , 是 形 而 上 学 的 思 维 方 法 。 它 是 能 取 与 所 取 的 分 离 , 也 就 是 主 体 与 客 体 的 二 元 化 。 唯 识 学 认 为 , 只 有 以 真 实 的 存 在 为 所 观 境 , 才 能 形 成 真 实 的 认 识 。 唯 识 学 在 确 定 自 己 的 理 论 与 实 践 的 取 向 时 , 是 先 破 遣 外 执 , 成 立 唯 识 义 。 所 谓 唯 识 者 , 就 是 讲 识 外 无 境 , 唯 有 内 识 。 即 一 切 法 离 识 无 体 , 一 切 法 唯 识 所 现 。 唯 识 学 认 为 我 人 所 观 一 切 法 皆 不 离 识 , 是 识 所 转 变 , 并 无 有 识 外 之 物 可 被 认 识 。 唯 识 者 , 就 是 唯 能 无 所 。 “ 唯 识 无 境 ” 之 命 题 确 定 了 唯 识 学 的 所 观 境 。 在 唯 识 无 境 这 个 存 在 论 的 前 提 下 , 对 识 的 性 相 进 行 如 实 观 就 是 法 相 学 了 。 法 相 学 是 诠 释 五 法 三 自 性 为 内 容 的 。 所 谓 五 法 者 , 即 名 、 相 、 分 别 、 正 智 、 真 如 。 所 谓 三 自 性 者 , 即 遍 计 所 执 自 性 、 依 他 起 自 性 、 圆 成 实 自 性 。 法 相 学 顾 名 思 义 就 是 诸 法 实 相 学 。 在 法 相 学 看 来 , 一 切 法 的 真 实 相 是 真 如 , 这 个 真 如 是 无 为 法 , 是 不 生 不 灭 的 法 性 理 体 , 由 正 智 ( 菩 提 ) 所 觉 知 。 世 间 学 说 , 是 依 虚 妄 分 别 之 识 来 缘 名 相 , 并 妄 执 为 实 有 。 法 相 学 认 为 , 只 要 破 遣 了 名 相 分 别 , 就 可 契 入 正 智 与 真 如 之 界 。 名 相 分 别 为 遍 计 所 执 性 所 摄 , 正 智 与 真 如 为 依 他 起 性 和 圆 成 实 性 所 摄 。 法 相 学 具 有 极 为 深 刻 的 认 识 论 内 涵 , 它 在 阐 释 转 识 成 智 的 过 程 中 , 对 是 非 两 种 不 同 的 认 识 进 行 了 细 致 的 分 析 和 解 释 。 转 识 成 智 是 内 明 的 目 的 , 在 转 依 过 程 中 , 有 转 舍 和 转 得 两 个 环 节 。 遍 计 所 执 性 的 思 维 方 式 就 是 要 转 舍 的 , 圆 成 实 性 的 心 性 真 如 就 是 要 转 得 的 。 三 自 性 中 , 依 他 起 性 是 转 依 的 轴 心 。 所 谓 依 他 起 性 者 , 我 认 为 是 缘 起 能 相 识 , 它 有 净 依 他 性 和 染 依 他 性 。 遍 计 所 执 是 于 依 他 起 性 法 上 , 起 有 情 见 之 执 , 这 就 是 染 依 他 性 。 圆 成 实 性 是 于 依 他 起 性 而 呈 现 不 变 理 体 , 所 以 可 称 为 净 依 他 起 性 。 圆 成 实 性 就 是 唯 识 真 如 。 法 相 学 对 诸 法 的 分 析 是 为 唯 识 观 行 提 供 真 实 观 法 , 所 以 说 法 相 学 是 真 理 学 , 是 原 理 学 ; 唯 识 学 则 是 存 在 学 和 实 证 学 。 唯 识 学 的 内 容 就 是 八 识 和 二 无 我 。 所 谓 八 识 , 就 是 一 眼 识 、 二 耳 识 、 三 鼻 识 、 四 舌 识 、 五 身 识 、 六 意 识 、 七 末 那 识 、 八 阿 赖 耶 识 。 所 谓 二 无 我 , 即 一 人 无 我 、 二 法 无 我 。 八 识 就 是 有 情 之 一 切 。 八 识 有 三 能 变 之 功 能 , 一 异 熟 变 、 二 思 量 变 、 三 了 别 境 识 变 , 一 切 法 相 皆 三 能 变 之 现 行 果 。 唯 识 学 认 为 , 凡 夫 于 情 起 执 , 对 能 变 与 所 变 之 法 起 人 我 执 和 法 我 执 , 由 二 执 故 生 二 障 。 二 障 者 , 一 是 烦 恼 障 , 二 是 所 知 障 。 因 有 二 障 , 故 有 二 种 生 死 。 二 种 生 死 者 , 一 是 分 断 生 死 , 二 是 变 异 生 死 。 唯 识 学 认 为 , 只 要 用 我 法 二 空 智 , 就 可 以 破 除 人 法 二 执 , 执 除 障 断 , 二 死 自 然 解 脱 , 由 此 即 可 证 得 二 胜 果 。 二 胜 果 者 , 一 是 菩 提 果 , 二 是 涅 槃 果 。 唯 识 学 就 是 究 竟 解 脱 之 学 。 二 无 我 者 , 可 显 圆 成 实 性 , 因 为 圆 成 实 性 就 是 二 空 ( 无 我 ) 所 显 之 真 如 。 真 如 法 性 是 不 生 不 灭 的 理 体 , 唯 妙 智 所 证 , 它 是 绝 四 句 、 灭 百 非 的 , 是 心 行 处 灭 、 言 语 道 断 的 , 唯 识 学 称 为 是 废 诠 谈 旨 谛 。
基 于 这 样 的 存 在 论 和 认 识 论 , 法 相 唯 识 学 当 然 是 与 一 切 世 间 学 说 不 共 的 。 从 唯 识 法 相 的 原 理 出 发 , 可 以 判 定 世 间 学 说 的 三 大 错 误 , 一 是 识 外 的 存 在 论 , 二 是 二 元 性 的 认 识 关 系 , 三 是 经 验 论 和 唯 理 论 的 逻 辑 方 法 。 基 于 这 三 种 观 点 , 是 永 远 无 法 认 识 到 真 实 的 。 唯 识 学 的 存 在 论 和 认 识 论 并 非 是 从 凡 夫 心 识 推 演 出 来 的 , 而 是 受 到 先 觉 的 启 示 , 依 圣 言 量 而 建 立 的 。 “ 唯 识 无 境 ” 是 现 量 命 题 , 它 是 无 法 用 比 量 证 成 的 。 虽 然 唯 识 学 在 一 些 知 识 性 问 题 上 用 了 许 多 因 明 逻 辑 和 中 道 辩 证 法 , 但 是 唯 识 学 并 不 承 认 逻 辑 可 以 证 明 真 如 的 存 在 性 和 实 在 性 , 因 为 因 明 与 中 道 都 只 是 言 思 范 围 的 工 具 , 只 是 一 种 对 治 方 法 , 而 真 如 — — 这 种 终 极 真 实 只 有 在 妙 觉 果 地 方 可 了 知 。 唯 识 学 是 因 地 法 门 , 是 从 承 诺 价 值 入 手 , 把 对 绝 对 真 实 的 判 断 放 到 正 觉 时 。 我 们 必 须 承 认 , 绝 对 真 实 对 于 我 们 凡 夫 来 说 , 它 只 是 一 个 目 标 和 假 设 , 并 不 是 一 个 现 量 。 内 学 的 一 贯 方 法 , 是 以 破 妄 来 显 真 。 绝 四 句 , 就 是 破 世 间 句 义 ( 即 种 种 判 断 ) 之 虚 妄 性 , 在 世 间 句 义 中 并 无 真 实 存 在 , 因 为 真 如 是 亲 证 境 界 , 并 不 是 一 个 抽 象 概 念 范 畴 。 对 治 世 间 学 说 的 虚 妄 分 别 , 最 有 效 的 方 法 就 是 缘 起 论 。 缘 起 论 是 否 定 论 , 是 对 自 性 实 体 的 否 定 。 有 人 把 缘 起 论 当 成 真 理 观 , 其 实 是 一 种 误 解 。 经 论 中 有 言 缘 起 性 空 是 诸 法 实 相 之 句 , 仅 是 指 言 说 之 真 如 , 并 不 是 指 离 言 法 性 真 如 , 所 以 不 可 把 言 说 真 如 当 定 理 , 否 则 内 明 就 会 落 于 四 句 之 内 。 唯 识 学 认 为 , 世 间 学 说 都 是 于 识 外 求 法 , 所 以 终 不 得 实 在 。 基 于 一 个 外 在 求 法 的 前 提 , 而 开 演 的 二 元 性 认 识 关 系 , 就 更 无 法 与 真 实 相 契 合 了 。 二 元 性 的 认 识 关 系 的 错 误 在 于 主 体 与 客 体 的 绝 对 分 离 , 这 样 所 谓 的 主 体 就 永 远 无 法 成 为 认 识 的 对 象 。 因 为 在 二 元 性 的 认 识 关 系 中 , 所 认 识 的 主 体 也 是 客 体 化 的 主 体 , 并 不 是 主 体 对 主 体 自 身 的 现 量 直 观 。 自 缘 自 , 在 二 元 性 的 认 识 形 式 中 是 不 可 理 解 的 , 然 而 唯 识 学 正 是 这 样 的 , 唯 识 把 二 元 性 摒 弃 掉 了 , 从 阿 赖 耶 识 的 维 度 把 主 体 与 客 体 统 一 了 起 来 , 并 摄 所 归 能 , 即 在 认 识 关 系 上 讲 唯 识 。 《 瑜 伽 师 地 论 》 说 “ 相 由 想 生 ” , 相 就 是 客 体 相 分 , 想 就 是 主 体 见 分 。 境 由 能 境 , 能 由 境 能 , 主 客 一 体 。 世 间 外 学 种 种 学 说 , 无 论 宏 观 微 观 、 物 质 精 神 、 唯 物 唯 心 、 辩 证 形 而 上 、 经 验 论 理 性 论 、 可 知 论 不 可 知 论 等 等 , 从 唯 识 学 角 度 来 看 , 不 外 乎 是 用 世 间 现 量 和 世 间 比 量 所 立 量 果 而 已 。 而 唯 识 学 认 为 , 世 间 现 量 并 不 是 真 实 的 现 量 , 只 是 六 识 中 刹 那 刹 那 的 率 尔 心 ; 世 间 的 比 量 不 过 是 逻 辑 规 范 , 即 归 纳 与 演 绎 、 分 析 与 综 合 、 玄 想 与 类 比 等 等 方 法 和 工 具 而 已 , 这 些 方 法 和 工 具 是 认 识 不 到 绝 对 真 理 的 。 唯 识 学 认 为 , 这 些 都 是 遍 计 所 执 性 , 是 虚 妄 分 别 有 , 并 不 是 客 观 存 在 。 当 然 就 有 情 世 间 而 言 , 世 间 的 现 比 二 量 还 是 相 对 极 成 的 , 因 为 这 正 是 有 情 世 间 这 一 族 群 共 业 所 感 之 果 , 而 并 非 是 如 实 境 界 。 《 瑜 伽 师 地 论 》 讲 四 种 真 实 , 认 为 世 间 的 真 实 有 两 种 : 一 是 世 间 极 成 真 实 , 二 是 道 理 极 成 真 实 。 世 间 极 成 真 实 就 是 世 间 现 量 境 界 , 由 共 业 所 感 , 得 成 共 许 。 道 理 极 成 真 实 就 是 世 间 比 量 境 界 , 也 由 共 业 所 感 , 得 成 共 比 量 。 然 而 唯 识 的 真 实 是 净 智 所 行 真 实 , 是 断 除 烦 恼 和 所 知 障 后 所 显 的 真 实 。 这 个 真 实 就 是 心 识 的 本 性 , 也 就 是 圆 成 实 性 , 是 正 智 所 觉 境 界 。
唯 识 学 认 为 一 切 法 都 有 自 相 与 共 相 , 所 以 与 之 相 应 也 就 有 尽 所 有 性 智 和 如 所 有 性 智 。 这 二 智 实 际 上 就 是 出 世 间 法 的 现 量 与 比 量 。 唯 识 学 认 为 出 世 间 法 的 现 量 与 比 量 和 世 间 现 量 与 比 量 是 完 全 不 同 的 。 世 间 之 现 比 二 量 是 颠 倒 的 和 分 离 的 , 而 出 世 间 法 的 现 比 二 量 是 正 等 和 不 即 不 离 的 。 在 唯 识 中 , 一 切 法 自 相 , 就 是 一 切 法 相 的 差 别 自 体 ; 一 切 法 共 相 , 就 是 一 切 法 性 的 平 等 理 体 。 自 相 是 一 切 之 一 , 共 相 是 一 之 一 切 。 唯 识 学 所 讲 的 正 智 , 就 是 悟 万 法 不 离 一 理 , 明 一 理 不 遗 万 法 。 这 也 就 是 唯 识 和 法 相 的 差 别 之 处 。 唯 识 唯 证 一 心 之 理 , 法 相 妙 观 万 法 之 实 相 。 法 相 学 是 尽 所 有 性 智 学 , 唯 识 学 是 如 所 有 性 智 学 。 尽 智 是 比 量 , 如 智 是 现 量 。 世 间 之 自 相 是 现 量 觉 , 共 相 是 比 量 知 , 出 世 间 法 则 可 以 说 正 与 之 相 反 , 同 时 又 别 有 不 可 思 议 的 意 趣 在 。 从 如 上 之 散 论 , 我 们 可 以 看 出 唯 识 学 的 真 实 观 是 独 特 的 , 是 不 可 与 世 间 学 说 同 日 而 语 的 。 唯 识 学 不 是 科 学 , 也 不 是 哲 学 , 因 为 存 在 论 、 认 识 论 都 与 它 们 不 同 , 更 主 要 的 是 价 值 取 向 不 同 。 从 唯 识 学 维 度 看 一 切 世 间 学 说 的 真 实 量 果 , 都 不 过 是 于 情 见 之 识 心 而 生 的 虚 妄 分 别 的 遍 计 所 执 性 而 已 , 与 诸 法 真 实 无 从 相 契 。 唯 有 唯 识 学 的 存 在 论 和 认 识 论 才 能 契 入 真 实 , 实 践 法 相 与 唯 识 的 智 观 , 才 能 最 终 亲 证 诸 法 真 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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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BeautifulThing】【访问统计:】【2008年07月22日 星期二 19:09】【注册】【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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